
新湖南客户端3月7日讯(通讯员 杨子涵)“非常感谢检察院给予我重新开始的机会,今后我会加强法律意识,好好学习生活,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涉罪未成年人小向(化名)感激地说道。
青春是人生之花,是生命的天然表示,但如果缺乏精心养护,最终也会走向枯萎。因法律意识淡薄、交友不慎、家庭教育缺失等,正处于青春期的小向误入了犯罪的歧途。
2023年2月,小向因涉嫌一起刑事案件移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古丈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审查案卷发现,案发时小向系未成年人,一旦起诉至法院,其人生的道路将发生天翻地覆的改变。
为做好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该院综合考虑小向犯罪时系未成年人,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具有赔偿谅解等从轻、减轻情节,且具备监督考察条件,因此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确定考察期。除此之外,检察官也了解到小向是离异家庭及留守儿童,平时缺乏关心引导,存在家庭教育缺失问题,该院结合实际情况向小向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间,承办检察官针对小向的具体情况制订了帮教方案,采取了包括法治教育、亲职教育等帮教措施,使其接受了全方位帮教的同时也感受到司法温情。
“非常感谢检察机关给孩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们一定会吸取教训,好好教育孩子,决不让他再做违法犯罪的事。”小向的监护人对检察机关的工作表示感谢,承诺会履行好监护义务,配合检察机关做好小向的监护与管教。
最终,在考察期满后,该院举行了宣告不起诉仪式,并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和《未成年人不起诉记录封存决定书》,让小向正式和过去告别,也使他对这段经历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同时为他的人生扣好了法治第一粒扣子。
“新学期我会在职校继续学业,努力掌握一技之长,争取以后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不让教育我、关心我、帮助我的人再担心。”小向在未检办案区内真诚地说道,略显青涩的面庞也洋溢着对未来的憧憬。此时,窗外冬雪已经消融,一缕初春的暖阳正悄悄照进窗来。
责编: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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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古丈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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