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发布7号令:关于加强墨戎苗寨封控区(中风险地区) 十条管理措施的通告
2021-08-04 15:13:26          来源:古丈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章育鑫 |          浏览量:5454

关于加强墨戎苗寨封控区(中风险地区) 十条管理措施的通告

(第7号)


近期疫情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做墨戎苗寨(中风险地区)的防疫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告如下:

一、墨戎苗寨出入口要求24小时值班,人员只进不出;禁止车辆出入,特殊车辆需要出入要规范消杀,做好防护,经审批后,方可通行;村民需出入就医的,要求提供医院有效证明,规范做好个人防护。

二、严格社区管控,停止社区所有经营性活动包括群众性健身文化活动。

三、做好居家隔离,隔离期间人员足不出户,不离开家门。社区干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开展宣传教育、体温监测、基本生活物资保障、消毒等工作。

四、满足居家隔离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米、油、盐和水、电、网等生活必需物资),重点关注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生活困难人员、大病重病人员等生活物资保障和特殊需求。

五、加强人员健康监测和服务,由党员干部负责居家隔离人员的健康监测,每天进行两次体温测量和症状询问。如出现发热和咳嗽等症状,立即报告医疗救治组,送至定点医院救治。

六、做好管控区生活垃圾消毒和处理。

七、规范环境消杀,对公共区域每天进行两次全覆盖无死角环境消毒。对管控区域的群众发放消毒药品,并指导群众做好居住地预防性消毒。

八、组织群众有序开展核酸检测,每天一检。要求不漏一人,采样时避免人员交叉和聚集。

九、做好宣传引导和教育,密切关注群众的思想动态和主要诉求。利用村村响、小喇叭、“湘西为民”微信群等方式,加强宣传教育,维护封闭管理区社会持续稳定。

十、封闭管控区的解除需同时符合以下要求:14天内无新增感染者或病例、密切接触者有效管控、环境清洁消毒达到封闭管理时限。由默戎镇政府提出申请,县联防联控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估,报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解除。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0743—4726793

县 疾 控 中 心   0743—4722905

默戎镇人民政府   0743—4962038



    古丈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8月4日

责编:章育鑫

来源:古丈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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